有的。根据成都市电动汽车充(换)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居住社区充电设施:指在个人所有或长期租赁(一年以上)固定停车位建设,专为私人车辆服务的充电设施。
补贴标准
征求意见稿明确,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,对开展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补贴,按车位给予3000元/桩建设补贴。
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模式:指由企业按照统一建设和运维的要求,在居住社区内建设的能够实时接收并响应上级负荷调控指令,实现错峰和智慧有序充电的充电设施。同时,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须将运行状态、业务数据实时传送市级监管平台。
申报居住社区充电设施补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充电设施项目的产权,且是充电设施项目的发改备案主体。
(二)年度新建居住社区充电设施1000个及以上(按充电接口计)。
(三)经营合法合规,近三年未在专项审计、财政补贴资金申报、监督检查等方面发生过违法违规情况。
(四)符合《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。
(五)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,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、机动车充电销售等相关内容。
申报补贴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行政管辖范围内。
(二)项目须按照《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。
(三)项目应于申报周期内建成投运,投运时间以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。
(四)项目须符合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技术要求,按规范接入市级监管平台。
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补贴申报材料要求如下:
(一)成都市居住社区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补贴申请表;
(二)投资主体和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副本(市级部门审核时验原件);
(三)小区管理单位与充电运营商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(加盖运营商公章)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建设文件;
(四)市级监管平台出具的充电设施接入及投运“统建统管、有序充电”设施数量达标证明(成都城投能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章);
(五)区(市)县级以上项目立项备案表;
(六)充电设备的购置合同、发票或其他证明产权的材料;
(七)按照《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》要求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;
(八)能够对变压器负荷进行采集、监测以及对充电桩总功率进行控制的佐证材料;
(九)企业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委托函、承诺建设及运营协议等资料。
以上资料电子档1份,纸质档一式4份,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充换电设施补贴申报程序如下:
(一)发布通知。
市经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央资金下达到位情况,公开发布申报通知,明确具体申报要求。
(二)材料报送。
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地区(市)县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。
(三)项目初审。
各区(市)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、发改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,并出具意见联合上报市经信局。
(四)信息核实。
市经信局委托市级监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核实。
(五)项目审计。
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计,出具专项审计报告。
(六)项目公示。
市经信局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评,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向社会公示。
(七)资金拔付。
市经信局通过经信平台拔付资金。非居住社区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一次性100%拨付。居住社区充电设施按照第1-3年30%、30%、40%比例进行拨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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